问题 | 非法转包建筑商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建筑公司违法分包的责任是什么? 所谓违法分包,实际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本条例所称非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承包人承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并经建设单位批准的部分建设工程;(三)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由总承包人转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商承包的建筑工程,是分包商分包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禁止承包工程分包。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发包给他人的,或者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分包行为。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在工程分包后不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并派出相应人员到施工现场,不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活动的,视为分包。 综合安排上述违法建设相关分包商。由此可见,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移交给第三人。第三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就所完成的工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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