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变更该怎么办 |
释义 |
1、 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因如下:1。工程建设受自然环境特别是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影响较大。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都不可能完全掌握。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突然上升,造成排水困难,加重了坝体下沉,或在岩石地基上突然出现破碎带,地基需要灌浆处理。这些问题往往与合同约定的条件存在实质性差异,在图纸和文件中无法反映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因此,有必要补充合同条款,列出相应的工程造价。
2。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发现有较好的施工方案,或发现原方案存在不足需要修改,此时变更设计。设计变更不仅可以由设计单位提出,当设计情况与现场不一致时,也可以由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提出。如因设计单位疏忽或精度不够引起设计变更,应无条件及时变更补充设计,以保证工程的连续施工。超过设计规范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委托设计。 3。工程范围已经改变了。在施工过程中,当约定的工作内容增减,或实际工作量超过或低于约定的工作量限额时,也需要变更施工合同,增加工程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建设单位还应支持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减少工程项目。 4。施工进度计划变更。施工进度计划的变更是指竣工时间和施工顺序的变更。当施工单位要求提前完工,监理工程师要求变更施工程序时,施工合同将发生变更。第二,如何处理施工合同变更。施工合同变更的处理原则。一是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地位平等。如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内容,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变更。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夸大变更对另一方的影响,从而提出过高的要求。 3。变更应以对项目负责为原则。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不影响工程效益。工程变更必须在技术上可行、可靠,变更后的造价和工期经济合理。第三,如何防止工程变更的发生,工程变更会对工程本身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首先,经过一系列程序,提出合同变更建议,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此期间,建设单位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筹款等,重大变更可能需要重新委托。这些程序运行后,往往延误工期。另外,施工单位在组织设计完成新的工作项目时,要从施工机械、原材料、技术力量等方面进行重新准备,这势必影响工期。这种变化的另一个缺点反映在项目投资的影响上。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有不同的工程造价进行变更。建设单位以某工程变更影响其他工程为由提出索赔。有时建设单位为了工程进度,不得不对工程价款作出让步,造成损失。为了避免上述情况,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前期工作要细致准确。工程的前期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场地、建设范围、供电、供水、对外交通等建设条件进行详细勘察。在实地调查中,除了执行《条例》外,还要增加可能引起纠纷的施工要素的工作量。比如地下水位和含水量的确定,既要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设计图纸应完整、准确,工程量应准确。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施工季节和施工条件。全面规范施工合同。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和施工季节。除根据图纸确定合同内容外,还应补充可能变更项目的专用条款。有一个明确的项目价格,可能涉及到特殊条款。这样,一旦合同发生变化,就有规矩可循,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施工现场要井然有序。委托监理工程师管理工程现场时,建设单位应积极营造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外部环境,与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进行沟通,听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现场的处理意见更改的项目。当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单位对项目不能达到充分认识时,请专家咨询,提出具体的可执行方案。 如果读者在法律问题上需要帮助,请到法律咨询网咨询。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帮助你。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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