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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政工程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释义

1、 近年来,我国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理念和合同模式,即“FIDIC”条款,规定缺陷责任期(中国的保修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这个时限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工程特点灵活调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保修的规定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和主要结构工程的地基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P>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有防水要求,房间及外墙防渗漏,5年;
    

3。加热和冷却系统,用于2个加热和冷却周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2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同意建设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2)因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对工程设施的破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
    

(1)本设计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渗漏五年;
    

(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两年,设备安装装饰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缺陷的,可以委托他人修复。(二)发生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抢修。
    

(3)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审核后实施保修。(4) 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在工程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在保修范围内。基于以上介绍,市政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相信您在阅读了以上介绍后,对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有了一定的法律认识。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网,他会给你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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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