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必要对消防工程师证书所附公司的问题负责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附有消防工程师证书,如果所属公司发生火灾问题,需要由所属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执行资格证书。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当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和注册等级相一致,业务范围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三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重点消防安全单位聘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一年内至少签署一份消防技术文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对其专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业务、从事执业活动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以其他形式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三)在本单位执业范围或者用人单位经营范围以外从事执业活动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程附属协议将无效,凡以本单位名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其他方式承担工程任务的,均为挂靠工程。这是所有建设工程联营协议的核心内容,也是各方签订联营协议的主要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归属行为有以下几种: 1。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企业,以具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 2。低资质施工企业以高资质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3。无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通过名义联合经营、合作、内部承包等方式承揽工程。 但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也就是说,建筑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的任何项目联营协议都是非法的。如果项目关联协议内容不合法、协议无效,则不存在部分关联协议有效、部分关联协议无效的情况。因此,项目附属协议在法律上无效。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附有消防工程师证书,如果所属公司存在火灾问题,需要由所属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执行资格证书。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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