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1、 项目合同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建设周期长、规模大、产品固定、建设生产流动性强,以及自然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然而,可避免的风险,即人类行为的风险,是可控的。我们来分析一下可控的风险源。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合同的目的是将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交付给开发商,以保证工程质量达标,获得应有的工程利润。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受法律保护,主要表现为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条款表述不准确、双方责任模糊。对于建造商来说,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为了逃避责任,一些建设项目使用自制文字,内容模棱两可,避重就轻。这样一来,出现问题时,双方都推卸责任,势必引发工程纠纷。合同签订中的这些漏洞是法律知识匮乏的表现。 2。有些工程合同是未经许可而签订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双方都愿意违反法律,未经允许而签订合同。签订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工程合同是公平、平等的。任何一方因自身利益对工程合同的轻微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一种常见的错误。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后,由于合同无效,当违约发生时,双方当事人没有相关的合同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签订后,存在来自外部世界的经济和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是指在人为因素作用下不存在的来自社会的意外风险。比如,受金融风暴、货币通胀或物价上涨的影响,在经济变化的影响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有效措施及时补救,那么合同一方必然会产生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其在业内的声誉。政治风险是指国家颁布禁止森林复垦、切断建材开发、强制建设项目停工等政策的工程承包风险。 4。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疏忽,工作管理人员对签订项目合同的疏忽,认为项目合同只是纸面文件时对工作的不负责任处理,删除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工程合同保全工作的损失,工程合同的损坏,都对工程合同当事人有潜在的风险。二是项目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许多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理解时,只关注工程合同中是否存在隐患。不明确因素主要来自合同主体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具备签订资格、当事人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正确等,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发放等资金问题是否阻碍了建设工作。 2。工程合同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建设者身上。单项工程合同对一方具有约束力,责任分担不平衡。由工资、工期等诸多风险因素引发的纠纷,都是建筑商对开发商苛刻的条件不满造成的。 3。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风险。由于开发商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工期和工程造价的变化等非预期时间,造成工期延误,开发商未按时拨付资金,给建设者造成利息损失的风险。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程款问题时有发生,给工程建设过程和自身利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工程款支付是工程合同风险中最具代表性的现象。 5。交易前定价的价格风险。在现代建筑工程中,这种先定价后定价的交易模式,由于建筑业市场上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工期的延长和工程量的突然增加,建筑商承担着巨大的风险。第三,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项目合同定价和资金风险的防范措施(1)调查开发商的信誉,加深认识。开发商在行业声誉调查等背景了解方面,如对开发商以往项目的盈亏情况;对以往建设资金的效率和处理问题的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使项目合同的签订不至于陷入混乱局面。(2)实行信用担保方式。要求开发商通过担保人对工程进行担保,可以对制约工程款拖欠、工程延期、工程量增加等不公平问题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1) 风险规避。如果建设者认为对接清单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或者可以马上判断工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他应该能够拒绝规避风险。虽然这种做法是保守和消极的,但它保护了我们的经济利益,使它们免受任何威胁。(2)降低风险。对于不愿采取风险规避措施的施工企业来说,降低风险是一项值得考虑的措施。降低风险的防范措施与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加强自身管理(包括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工程合同风险的构成因素、工程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等)来降低风险。(3)风险转移。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后,建设者遇到风险,但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应对风险。此时,风险可以转移到其他有能力应对风险的建设者身上。 以上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含义》编辑向您介绍的法律知识鲁巴网. 如有此类问题,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所以我希望以上的答案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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