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权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适用房地产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排他性纠纷管辖权,房地产所在地法院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建设项目无效的情况。承包人未取得施工单位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强制性资质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检查是施工的基础。不合格、不合格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视为无效合同。 2。无资质或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称,俗称“挂靠”; 由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启动,城市化进程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随着建筑市场的空前繁荣,建设项目的高额利润回报和管理上的诸多缺陷,这种特殊的“联营”形式应运而生。没有合法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者,以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名义承接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人曾经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为无效。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一观点。将这种情况作为无效条款,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市场,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促进了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哪个案件是“借用资格”,而是将认定交给了法官。在实践中,有几个标准:一是转让或者出借企业资质证书;二是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以其他方式承包工程;三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合同中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或两者同时存在的,可视为从属关系,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3。需要招标的,不招标或者中标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了工程招标的范围,具体规定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的规范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未经招标的,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必须招标的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装修等附属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承包,那么直接发包的合同也无效;2、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将根据各种条件将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直接转让给第三方施工,施工单位与第三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了投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情况非常普遍,但违反规定分包也会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非法分包,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是总承包人对工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属于非法分包;二是总承包人不同意在总承包合同中,未经建设单位批准,部分工程将由其他单位完成;三是由总承包方转包给总承包方;三是由总承包方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出去;四是由总承包方负责。分包商将再次分包。这些都是非法分包。 5。分包。《合同法》第272条和《建筑法》第28条明确禁止分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转包。《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他人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承包的整个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以分包的名义承包给其他单位。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也有相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有合法劳务经营资格的劳务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能以分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建设项目视为不动产,管辖原则与其他不动产一致。希望这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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