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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标准
释义

1、 2020年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是否有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有一定的标准,房屋价值补偿不等于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强制拆迁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得向被征收人申请强制拆迁第二,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没有补偿决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强制拆迁。实践中,强制拆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补偿协议,不搬迁;二是作出补偿决定,既不搬迁,也不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对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交换房和周转房
    

未提供货币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换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的,不得强制拆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这显然缺乏事实依据。这显然缺乏法律和监管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赔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得不到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5。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
    

6。越权;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强制执行的情形。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一定的标准,房屋价值补偿不得等同于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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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8: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