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解除和取消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由于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 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合同,应当是无效的,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当主动介入;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甚至可以说是无效的符合法定解散条件的,当事人不行使解散权,国家也不必干预。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的终止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在法律后果方面,因当事人故意违法导致合同无效的,应当追回当事人取得的非法财产;但合同终止时不存在财产追偿问题。合同解除与合同解除虽然都是合同消灭制度,但二者并不相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生效成立后,在满足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从开始或者只是将来解除合同的行为。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合同解除条件的,称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作为解除条件,有的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作为解除条件。前者是一般法定解散,后者是特殊法定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一般法律条件:(一)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二)履行期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的;(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219条规定了仅适用于特殊合同(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灭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可撤销权人行使可撤销权,使生效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严重不公平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解除的范围比较广,不仅适用于没有生效要件的合同领域,但也适用于意思表示瑕疵和民事行为的场合;而解除只适用于有效合同的提前解除。第二,从事由上看,撤销事由直接由法律规定,而撤销事由既有法律规定,又有当事人约定。第三,从撤销的效力来看,撤销具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而撤销往往没有溯及力,只有当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因违约而终止时,撤销才具有溯及力。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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