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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释义

1、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一般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三种:一是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生效后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者原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发生时,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到达另一方。第二,法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因此,只要一方当事人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对方,就应当解除合同。第三,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终止租赁合同的,必须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但事实上,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合同,往往都会引起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面对争议,当事人可能无法达成协议,因此合同的终止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应当指出,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人有指导意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否认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的终止合同通知不生效,合同已终止。另一方当事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终止的效力,仍在原合同中行使权利的,在其他独立的法律关系中属于侵权行为。例外情况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以确定合同不终止,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规定在作出有效裁决之前,合同不具有终止效力。第二,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
    

(2)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
    

(3)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者用途;(四)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五)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六)公房闲置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的;(七)故意毁坏出租房屋的;(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项目法律法规。
    

以上是本网站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鲁巴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房屋可以出租,应该签订相应的协议,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也应该保护双方的利益,不要随意违反合同。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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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