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如果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子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者将其拥有或者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房屋的消费者通过定期支付一定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免费法律咨询:原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子该怎么办。但是,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准备时间,让承租人找到另一套房子搬家。承租人有条件搬迁但不腾出房屋的,应当限期搬迁。出租人不需要收回全部租赁房屋的,也可以指示承租人收紧房屋,腾出部分房屋,让出租人收回房屋,变更原租赁合同或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房屋的起居区、装修和设施; (3)租赁目的; (4)租赁期限; (5)租赁和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协议;(八)合同条件的变更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房。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的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同居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012708。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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