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避购买二手房的付款风险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中的四次付款行为首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的四次付款行为,第一次是交定金或签订房地产销售意向书时交定金,第二次是交定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第三次是房屋过户后支付房屋款,最后一次是支付首期款支付余款。
第一笔付款是支付意向金 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调查房地产登记中心房屋销售的基本情况,看房产证是真是假,谁是产权人,房屋是否有抵押贷款,是否被查封。 由于房地产销售意向书是买受人和中介直接签订的,买受人的意向金也是支付给中介公司的,所以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慎重。 第二笔付款是首付 首付是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或之后几天内支付的,这是很多的,至少要超过房屋款的20%,首付的支付风险最大。那么,把钱交给谁最安全呢? 如果直接向卖家付款,有卖家带钱逃跑的风险; 也有向中介公司付款的风险,信誉不好,小中介甚至可能倒闭离开; 最好对房款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 如果房子有抵押贷款,而卖方无力偿还和取消抵押贷款,卖方通常会要求用首付款支付银行偿还和取消抵押贷款。此操作仍有风险,但风险低于直接向卖家支付首付。 可能的风险包括: 1。抵押权解除后,出卖人违反合同不出售; 2。由于银行扣款的时间滞后,卖家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滞后来取款。 第三笔付款一般在房屋产权转让后支付。 转让后,房屋的产权人是买方。不管是现金还是银行贷款,都没有问题。不过,我们也要注意,这笔钱是给谁的。收款人必须是卖方或卖方委托的收款人。 最后的付款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次付款的金额不大,一般在房价的10%左右,但效果不容忽视。如果出卖人必须还清房屋管理费,如水、电、电缆等,出卖人不应轻易支付房屋管理费。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