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家可以退房的情况 |
释义 |
如果您可以签出 1,则类型错误太大。对按套(套)定价的预售商品房,如果套型与设计图纸不符,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处理办法的,购房人可以退房或与房产中介重新约定总价。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区域误差太大。如果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存在误差,且合同中对处理方法没有约定的,当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的房价退还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 3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对于预售商品房,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除非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或者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大小、朝向发生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形。开发商应在变更成立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有权在通知到达后15天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买受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其引起的房价变动。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商品房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经确认不合格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5延迟交货。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滞纳金。如果开发商拖延超过合理期限(一年以上),买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请求法院强制开发商退房。在建工程转让。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拟转让在建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转让。买受人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解除预售合同。买受人未按规定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受让人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责任。 7合法不可转让的商品房。商品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也可以要求退房:产权证未依法登记;共有项目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批准;权属有争议,仍在诉讼中,仲裁或者行政处理;共有项目权属发生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其他形式作出查封、限制商品房权利的裁定或者决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充分履行义务。 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以及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有误而建筑面积不变时的处理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第十二条房屋主体结构不符合约定的,支持买受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由出卖人负责维修;出卖人拒绝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维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在修理期间造成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应由卖方承担。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办理支持; (2)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予以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的部分由买受人补足,面积误差率大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属于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出卖人应当将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部分的房价及利息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率大于3%部分的房价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的,应当支持一方解除合同的请求,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为对方催告后三个月。对方不催告的,撤销权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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