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价上涨后,购房者被判补差价44万,利息损失如何赔偿 |
释义 |
【事件过程】 2013年3月,冯先生以23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松岗西路的一套房产。交易完成并成功过户后,恰逢全国房地产市场新政出台,房价一路飙升,房屋过户几个月后,原业主多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退房的仲裁请求,但被驳回。随后,原房主以交易明显不公平为由,于2014年提出仲裁请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3月1日作出裁定,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交易交付变更为2774683元,冯先生支付了444683元的差价。 <法律解释] 4。被害人是否未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扩大情势,应当由违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5。被害人应当对取得利益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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