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商品房退房的六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买受人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还定金或支付利息。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影响房屋结构、空间大小和朝向。在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变更设计前必须征得买受人同意。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达到一定比例。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比例,根据有关规定,当误差率的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
4。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经鉴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5。买受人表示,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的,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在到期后一年以上办理,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可以退房并得到相应的补偿。 6。房屋产权不清 如有抵押、合建或其他经济纠纷,开发商将所售房屋抵押后再出售,或出售给买受人后,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买受人发现后,可以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此外,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况是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房屋为共有财产,房屋权属有争议。 可以看出,在现实中,无论商品房如何退房,我们都要和开发商协商,往往购房时退房的条件都写在合同里,合同主要约定时间点。如果达不到约定的条件,我们同意退房。如果我们在这方面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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