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弃销售合同有期限吗 |
释义 |
1、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期限和方式交货。但出卖人对房屋质量有欺诈或者隐瞒的,或者生效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与出卖人重新议价。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权属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登记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即使房屋已经实际交付,房屋产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也不能发生。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登记过户,即使出卖人已经收取了房价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使用,当事人仍然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签订销售合同后,我们应该能够很好地遵守。一旦我们食言,我们将按照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双方需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对于已签订合同并打算退保或已退保的如何处罚,当事人不清楚的,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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