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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和个人拥有公房拆迁产权的比例,补偿如何划分
释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公房产权共有的,应当与全体产权人协商后签订补偿协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办法,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产权交易的场所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搬迁期限、补偿期限、补偿期限、补偿期限、补偿期限、,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赔偿期间过渡的方式、期限等事项,应当订立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房继承人买卖时应注意什么。未办理原购房人产权证的,可直接将所购房屋产权登记在继承人名下。(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有权取得房屋的租金收入吗?公共住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脱节的权利关系,这是一种不完全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公租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出租房屋获得一定的收入,承租人的继承人也可以根据一定的优先权继续获得一定的收入,获得房屋的租金收入。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公租房的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依法继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居住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出租”,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承租人可以变更。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公房产权共有的,与产权人协商,协商后签订补偿协议。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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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