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农地上建农场是违法的吗 |
释义 |
在农地上建农场违法吗?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民法典》施行前,《物权法》第12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有权占有、使用和受益,有权从事种植等农业生产,林业和畜牧业。农业用地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畜禽养殖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公路、池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建设乡镇企业和村民住房,必须依法批准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除集体土地外,依法批准农民所有的土地。此外,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农民在土地上建设农业设施,依法享有畜牧业经营权,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行为。这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的要求这是基础产业的基本保障。从常识上讲,农民不在农用地上建设农业设施,就不可能对家禽等畜牧业实行基本管理。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保护性农业用地是指畜禽舍、工业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农业设施用地。此外,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占用农用地的农业设施建设,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民在承包地上设置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无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很多行政机关特别是规划建设部门超越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加上农民办理行政许可,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滥用职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农民建设农业设施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手续。综上所述,农民在农用地上建立养殖场从事养殖,是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鼓励农业发展的一项福利或政策措施。为了鼓励村民在农业的前提下发展经济产业,规划建设部门不宜将这些农场视为非法拆迁。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农用地农场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主要取决于建设单位是否承包了土地,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属于法制建设。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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