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证发现 |
释义 | 物证检验的基本步骤之一。即用肉眼观察或其他技术方法识别物证,以便记录和提取。物证的发现有两层含义:其一,把用肉眼无法观察或不易观察的痕迹或微量物证用某种方法显现出来,如潜在手印的显现,射击残留物的显现等;其二,把具有证据价值的物品从杂乱无章的环境中发现出来,如在现场上查找可以作为证据的烟头、纸片、弹壳、钮扣、纤维、凶器等。发现体积较大的物证可以用肉眼观察,发现体积微小或无色物证则需要认真细致的勘查,有时必须借助光学仪器或专门显现技术。在犯罪侦查中,发现物证的主要途径是现场勘查和搜查,有时也可以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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