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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
释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如何
    

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租赁方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并向租赁当事人出具房屋租赁登记证: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法定所有权证记载的主体一致;
    <(3)《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是属于违法建设;二是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是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告知当事人。
    

商品房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承租人必须在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对于住宅,暂时不需要备案,但为了切实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还面临着承租人将房屋非法出租给他人的风险。北京市出租人要注意,凡在北京市范围内出租的房屋,应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或房屋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是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外国人的,出租人应当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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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