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的居留权是什么 |
释义 |
儿童居留权。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惯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不一致的,以惯常居住地为准,惯常居住地是指被告人自诉讼之日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儿童监护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赡养问题的总原则,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住房状况、收入状况、思想道德状况、身体状况都是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作弊”反映了道德问题,这对另一方有利,但证据必须保留。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与妻子同住;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条件平等,如果妻子思想素质较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则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10岁以上的孩子则选择居住和他们的母亲在一起。《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妻儿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离婚财产的处理范围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离婚后债务清偿纠纷称为离婚后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原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的债务将由他自己来偿还。” 现在很多人想到离婚后孩子的伤害,考虑离婚对家庭和孩子成长的影响。孩子是爱的结晶。如果没有婚姻,孩子就不可能健康成长。以上是网上查询到的有关离婚后子女居留权的相关知识。我希望我能帮助你帮助大家!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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