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委员会合约(范本)
释义

承包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建造人(以下简称乙方)就本合同房地产标识事项,由甲、乙双方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产标识事项合同房屋位于。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合同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凸出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不含)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复验后的房屋改良所有权证书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房屋改良所有权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本条前面的公共设施分摊面积(阳台、走道、,楼梯井等)相当于本合同中记录的面积。如有增减,面积相差不超过2%,双方同意无异议。面积增减误差超过2%的,误差超过2%的部分按销售时的平均单价计算,双方应相互赔偿。
    

第三条除建筑物屋顶的水箱、楼梯外,乙方的投资和规划权属于乙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比普通人更多的优惠服务。第四条建筑物地下室的产权登记为建筑物所有人的共有财产。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他地方应作为公共避难所开放,以防空袭。地下室通常用作停车场,由建筑管理委员会全面管理。《建筑管理委员会管理规定》中也有详细规定。
    

第五条甲方订购的该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工程的施工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执行,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的,除房屋整体安装外,应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约定,但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在甲方支付增加的工程款之前,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如变更后双方就工程款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增加的工程款,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原合同施工。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700个工作日内竣工,以使用许可证申请为完成日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延误竣工的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价款的。
    

(2)甲方要求更改内部隔间和设计,导致延迟竣工。
    

(3)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和人为灾害或法律法规的限制,不能归责于乙方,导致项目不能如期进行。(4)项目房屋外排水沟和道路的铺设不受本条约竣工期限的限制,水电的接驳和供应由公用事业的运行程序决定。第七条保修期自取得使用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对该合同房屋的建筑结构负责保修,但因自然灾害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对该房屋不承担保修责任)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第八条甲方购买该房地产的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用地的价格。(1) 房屋及装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整。(2) 地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包括建设基地、路用地及地上物体补偿、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分为:自备人民币UU0\UUU\UUU100 \UUU100 \UUU100 \ \\\UUU100 \UUU100 \UU100 \UU100 \\\UUUU\\\\UUUUU \\\\\\\\\\\\\\\\\\\甲方应按照以下时间表,在乙方通知后的付款期内,立即将分期付款清单上的金额支付给乙方。本合同项下房屋的甲方如需申请银行贷款,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书和委托书办理贷款。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工程进度全部或部分付款的,甲方愿意自收到付款通知之日起第五天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上述滞纳金与逾期部分一并支付给乙方付款。逾期付款达15日,经乙方催交后仍未交付的,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合同、贷款办理委托书、印章管理委托书,与合同有连带关系的。甲方同意没收乙方支付的现金部分,以补偿乙方的损失,乙方可以将甲方订购的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无异议,按照前条规定付款的,甲方保证在汇票付款时兑现汇票。如发生拒付,视为甲方未付款,按上述约定方式办理。
    

第十二条乙方因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原因未能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买卖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交付房屋或中途发生纠纷不能出售房屋的,应当将收到的价款全部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而造成的与已付价款相同的损害赔偿金。如因政府禁止建设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交付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价款加上利息(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息计算)返还甲方A.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房屋已登记在甲方名下,如甲方违约拒不付款,甲方同意将房屋名称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甲方无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房屋产权和基础产权的转让登记,乙方负责房屋建成后房屋产权和基础产权的转让登记。甲方经政府主管单位颁发使用许可证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乙方负责委托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办理转让事宜,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证明,并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同时向乙方提交各项税费或办理委托书。甲方和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1)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理费(或公证费)、一切规费和代理财产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承担土地出让前的地价转让过程中的增值税。
    

(3)甲方承担合同房地产转让登记、抵押设定、质押贷款登记转让、契据、印花税、保险费、代理费等费用。
    

(4)自取得使用许可证之日起所发生的房产税、地价税、项目收益费由甲方承担,不承担任何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