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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释义

1。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当适用平等分割原则。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受益、处分并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服务取得的收入、所得和财产,视为共同财产,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和平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他的财产是私人财产,就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利用婚姻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或者对方因财产需求生活困难,可以在离婚时返还给对方。一方患重病,在同居期间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妥善照顾,否则另一方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同居关系终止时,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同居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摘自邹华主编《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指南与切实解决办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出版)
    

2。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共同形态
    

虽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目的是规范同居纠纷中财产的认定和处理,但其“一般共同原则”恰恰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我国物权法上共有财产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共有财产所有权,另一种是股份所有权。但是,司法解释中对共同所有制的一般原则应采取何种形式还不明确。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这部分判决十分混乱。
    

婚姻无效或者解除的,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会为你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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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