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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吗
释义
    债权转让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吗
    免除了。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债权转让合同中,受让人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义务为条件受让债权,则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设立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排除了受让人的权利和担保人的债务。受让人再转让该债权时,未设定该条件,后转让人不能取得大于前手即原债权受让人的合同权利,因此,后转让人不能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债权转让时质押权之归属
    我国法律只明确规定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会随主债权转让一并转让,未说明主债权转让时质押权是否随之一并转让。已有的学理研究、司法实践或者实务操作中是否有可供借鉴的处理依据或方式?
    从立法和法理角度分析,《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根据这一条文可以读出,质押担保同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同属于我国担保体系,他们内部的逻辑关系以及立法目的上应该具有一致性,债权转让中质押权的处置方式参考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相关法律规定的做法具有合理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推出,质押权随债权一并转让。再者,从质押权的担保权性质来看,质押权具有从属性,即不能脱离主债权而独立存在,应当随主债权转移而转移。
    因为债权担保的特殊性,在债券转让之后它的原担保人的责任也就免除了。大家在给别人提供债权担保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相关状况,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哦。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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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