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权类型 |
释义 |
物权的类型:(1)自物权和他物权;(2)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物的权利。它与他人的财产无关,因此被称为所有权。所有权就是自我所有权。他的物权是设定在他人财产上的物权。物权是享有他人财产的权利,其内容是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控制。(2)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是按物权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来划分的。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是不动产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留置权是动产物权。(3)根据产权是否独立,对主产权和从属产权进行了分类。主体产权是指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能够独立存在的产权。从属财产权是指必须附属于其他权利的财产权。如设立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债权。地役权也来源于与地役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关的物权。(4) 所有权与限制性财产权这是区分财产权的依据,是对标的物控制范围的不同。所有权是对标的物进行全面控制的物权,限制性物权是对标的物进行特定控制的物权。有学者认为所有权还应受到法律和相邻关系的限制,因此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的概念。日本学者**郑毅首创了“有限物权”一词,意思是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的内容有一定的限制。但这只是一个名称争议,实质上所有权的分类与限制性财产权是一致的。(5)有限物权与不确定物权这一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在是否具有期限。物权是指抵押、质押、留置等具有一定期限的物权。不确定财产权是指没有预定期限但永久存在的财产权。所有权属于不确定产权。民法中的财产权(普通财产权)和特别法中的财产权这是基于财产权所依据的不同法律的区别。民法上的物权是指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中国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是指土地法、海商法和其他特别法规定的物权。这种权利和占有是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和占有为基础的,因此在法律上可以确定占有人是否具有对物的控制权。在占有制度的基础上,占有人事实上控制着财产,并享有排除他人干涉其占有和其他法律效力的权利。它是一种与物权性质相似的权利,应当是物权的内容。这项权利与占有有关。既有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权,又有权利作为基础。基于基础的权利是基本权利。根据物权发生原因的标准,故意物权是以买卖、转让等当事人的意思为基础的。法定物权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基础,而以法律的直接规定为基础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物权的法律含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即权力和功能)应当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应当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通过协商设定或确定。具体含义: [1]物权的范畴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随意设定,称之为“类型强制”。现有的物权类型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此外,不允许当事人创造新的产权类型。 [2]物权的内容是法定的,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违背的物权。这种理论被称为“固定型”。 当事人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财产权利内容的限制,变更法律明确规定的财产权利内容,如约定永久限制所有权人处分其财产的权利。由于所有权是物权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财产的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设定对物权人处分权的永久性限制,否则所有权就形同虚设。 [3]物权的效力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物权是绝对权利,是对世界的权利。因此,物权的排他性、优先权和追索权效力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任意变更。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当事人协议设定无优先权抵押的,该协议无效。 [4]物权公示方式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 物权变动公示方式,动产公示以交付(占有)为原则,登记除外;不动产公示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未经公示,当事人不得协商转让所有权。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当事人约定房屋所有权不经登记转让。本协议因违反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而无效。在我们传统的理论观点中,厘清物的归属,不仅是为了充分发挥物的效用,而且是为了维护各方面的秩序,促进物的发展。同时,法律还规定,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财产权,取得和行使权益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如果您认为有人侵犯了您的财产权,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助起诉。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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