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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释义

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在于,留置权与动产质押都是担保物权,二者都以动产为标的物,以占有动产为要件,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这两个地区的其他11个区别如下:
    

(1)成立条件不同。留置权是依法直接发生的法定担保物权,动产质押是当事人自由设定并经双方约定发生的合同担保物权。(2)动产占有的启动原因不同。留置权占有动产的初始理由一般是为了加工修理,而动产质押占有动产的理由是有担保债权的实现。(3) 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权除外,动产质押不受此限制。(4) 权利的实现是不同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留置权人自然不能实现留置权,但应当先与债务人约定留置权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折价留置权财产或者直接拍卖、变卖留置权财产。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同意实现债权的,质权人可以实现质权。(5) 消除的原因是不同的。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附加担保的,留置权消灭,动产质押不因此消灭。上述内容是对“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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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7: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