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对货物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承运人对货物行使留置权应当注意什么。承运人不得因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对本运输合同标的物以外的货物的运输费用违约而对本次运输的货物行使留置权。其他费用包括承运人在运输途中支付的过桥费、过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第二,承运人必须占有货物,即货物仍由承运人负责。第三,承运人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扣留货物,即承运人扣留货物的数量应当合理,使扣留货物的价值等于未付的运输费用,多余的货物不予扣留,否则将构成不当留置权。”“合理限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合理与否是相对的。在实践中,我们不应该提出太严格的要求。对于可分割的货物,承运人保留的货物应当合理、适当,其价值应当包括未付的运费、仓储费等运输费用加上诉讼可能引起的费用,承运人不能保留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没有收到任何费用,他也可以对所有货物行使留置权。
2。对于不可分割的货物,承运人可以保留全部货物,即使承运人已获得大部分运费、仓储费和其他运输费用。第四,运输合同不排除承运人提前行使留置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即使运费、仓储费和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承运人也不能扣留货物的,承运人不能扣留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不能扣留货物。 关于承运人是否只能保留债务人(托运人或收货人)拥有所有权的货物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债务人对货物的所有权不应成为承运人行使留置权的必要条件。只要是运输合同的标的物,无论货主是谁,都不影响承运人留置权的行使。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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