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屋能否私自抵押 |
释义 |
1、 无证房屋是否可以私下抵押(担保法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可以将无证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但抵押合同不能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其他固定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械、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承包的荒山、沟渠、丘陵、滩涂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将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是:(一)土地使用权以无固定物抵押的,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城镇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抵押; (3)以森林抵押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抵押;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由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2) 抵押财产的偿还顺序是什么?当事人对抵押物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所提供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份额、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一项或者全部行使抵押权;(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抵押人偿还他的份额。三是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抵押物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运输工具;(七)其他不禁止使用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的。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房地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本法第五项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成立。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可以不经抵押权人许可将房屋抵押,但抵押合同不能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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