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抵押担保有哪些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抵押权是对债务的一种担保,是法律为实现债务而设立的一种担保。但是,抵押并不改变抵押物所有权的性质,抵押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抵押人。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不仅可以占有抵押物,而且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的设立不能从根本上影响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权利。但是,由于该财产是抵押财产,在行使处分权时应当加以限制。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就失去了抵押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对债权实现的保障。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规定来看,多数国家的法律在尊重抵押人所有权的同时,允许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同时从保护抵押权人和受让人的角度对抵押人的处分权进行了限制。那么,这种限制是受抵押权人意志的限制还是受抵押权效力的限制?这个限制的范围是什么?突破这一限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抵押物的受让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根据该条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在履行通知义务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生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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