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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不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产权归属
释义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一方转让其共同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合作各方可以优先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的一方当事人声明放弃共同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独或者共同申请。专利权授予专利申请人。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专利。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的合作开发。除另有约定外,软件著作权归合作开发者所有。合作开发者行使软件著作权,应当事先达成书面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合作开发者开发的软件可以单独使用的,开发者可以享有各自部分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延伸到合作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的整体著作权。共同开发的软件不能单独使用的,由共同开发人员协商一致使用。经协商无正当理由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商。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原则与专利权相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专利申请权属于研发方。如果研发方获得专利权,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研究开发方转让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转让专利申请权。
    

受委托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开发的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配方式与合作开发基本相同。但受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在将研究开发成果交付委托方之前,不得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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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