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联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1。我国的关联企业概念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最早见于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二)第三人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的;(三)其他相关利益。”因此,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关联的企业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不是指独立的企业形式。它揭示的是独立企业形式的结合。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关联企业所反映的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控制。控制权是指决定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台湾学者赖英昭认为,这种控制“是指对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的定期控制”。① 控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股权,即通过投资,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控制被投资企业50%以上有表决权的资本,或者通过投资等方式进行控制。第二种是法律或协议的方式,即虽然投资与被投资单位之间不存在关系,但通过法律或协议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通过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形成的关联企业主要包括:①母子公司之间;②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③无投资关系但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公司之间。因此,控制权是关联企业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2)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是指有权参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不影响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方式主要有:①派代表参加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②参与决策过程;③管理人员相互交流;④使其他企业依靠自己的技术资料,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或一方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实际有权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一般认为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 2。关联企业的法律特征。台湾著名公司法学家赖英昭教授认为,关系企业的本质在于企业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②这是对关联企业主要特征的非常精辟的解释。具体而言,关联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之间的一种关联关系。 首先,关联企业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体企业组成的企业协会,但不是独立法人。其次,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表现为控制与从属关系。所谓控制型企业,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对其他企业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企业。下属企业是指被其他企业控制的企业。一般说来,控股企业和下属企业一般具有股权控制和合同控制的特征。前者的典型表现是母子公司,后者最重要的表现是德国的Konzern。③ (二)关联企业是指通过特定方式相互联系的企业集团。这些具体的连接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资产手段,主要表现为参股;二是合同手段,主要包括支配合同和利润支付合同;三是其他手段,主要以资产为基础,如人员链。(3)关联企业是以特定经济目的为基础的企业联盟。 一般来说,联营企业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组合。具体的经济目的可能是垄断市场,或是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寻求合作,或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法律动因是企业希望通过特定手段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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