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
释义 |
1、 违约赔偿金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人违约取得的受让人赔偿所得,应当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但是,违约方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房地产的,应当由受让人收取违约金,不涉及受让人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收取的违约金不计入营业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含银行罚息),因此,企业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取得对方出具的适当证据,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附加价格费用,是指手续费、补贴、资金、集资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材料租金等,预备费、优质费、运输手续费、代收款项、预付款等由购房者从价外收取的物业费都是价外的。”由此可见,罚款是额外的价格费,属于销售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合同解除是合同生效后,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合同义务终止的原因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生效成立后,在满足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从开始或者直到将来解除合同的行为。这也是一项法律制度。合同终止后,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为:1、迟延履行足以履行,但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条件,由于合同性质的不同,对合同解除有不同的限制。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中不是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会违背合同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相反,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约通知,并向其提供宽限期。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中显得尤为重要。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合同目的将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拒不履行,又称违约,是指债务人可以履行但违法向债权人表示不履行的行为。一般来说,拒绝履行表现为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债务,有时不履行的意图表现为其行为,如债务人将特定货物转售给他人。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条件,它要求债务人有过错,拒绝违法,具有履行能力。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可以不经通知而解除合同,学界众说纷纭。《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没有要求债权人为履行请求而直接终止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正当履行为目的履行债务,但不符合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不完全绩效可分为定量不完全绩效和定性不完全绩效。债务人提供标的物有正当履行意思的,标的物不足的,属于数量不完全履行。可以由债务人补充,使其符合合同目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补充履行,或者补充履行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债务人提供标的物具有正当履行的意思,但标的物的质量在品种、规格、型号等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或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水平等,均属于质量不完全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应给予债务人更多的宽限期,以消除缺陷或单独付款。逾期未消除或者追加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这可以理解为承认履行不完全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债务人的过错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其后不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因债务人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其他违约行为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合同终止后是否赔偿、如何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不懂的也可以问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关于违约赔偿税的计算和缴纳,应寻求律师的指导律师网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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