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有什么法律规定 |
释义 |
摘要: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确定? 去年底,国家政策明显偏向农村集体土地。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确定?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具体是指农村(镇)、村、村民小组等类似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集体没有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包括郊区)属于集体所有,属于国家所有或者依法被征收的除外。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地、私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出具证书确认所有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因破产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企业合并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情形。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主要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组织,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个别情况下,只能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宪法,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企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并转让土地使用权外,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破产、合并等情形依法使用土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价;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建议召开村民会议。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会议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虽然目前尚不清楚修正案的具体条款,但有业内专家推测,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土地补偿金,可能至少是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的通过也为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铺平了道路。 在下一届政府的未来十年,城市化和农村集体土地将成为主角。对于集体土地权利的确认,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将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要更加重视其存在的问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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