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 |
释义 |
根据定义,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对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资源税。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它是国家为了达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收。开征行为税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收的特点是:税收的选择性明显,税种多,时效性强,有的还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宴请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一税种。征收标准: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土地使用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情况下,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镇为0.20-4.00元,工矿区。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税率翻番;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制,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促进土地合理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固定税率,即实行有幅度的差别税,按大、中、小城市、县、镇、工矿区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度应纳税额。具体标准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土地; 2。国家财政部门资助的事业单位自用土地;3; 3。宗教寺庙、公园和历史遗迹自用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 6。批准复垦的土地和用于重建的废弃土地,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财政部另有规定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缴纳的,缴纳的价格相对较低,因为城镇属于县市区,这是最低的。以上就是你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咨询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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