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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协议签订后,发现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发现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双方的参与。如果只有一方,则无法建立协议关系。(二)房屋拆迁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如何,都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二是体现了房屋拆迁的权利义务对等,即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一定的权利,它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明显不公平的协议都可以撤销。(3)协议必须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承办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当具有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代理人在签订协议时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要出具产权证、使用权证等合法证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协议无效。(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义务受法律强制执行。其次,必须严格遵守依法订立的协议,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那么在履行协议时就有争议,协议的条款是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重补偿协议,协议各方根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补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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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5: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