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租税?如何快速识别租房征收的陷阱 |
释义 |
什么是租而不是征?如何在征收处快速发现以租代征的陷阱?什么是租金而不是征税?以租代征是指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所谓“以租代征”,是指通过出租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逃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法定审批,扩大规划外建设用地规模,逃避缴纳相关税费和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因此,土地利用调控等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将受到严重冲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将受到影响。”“以租代征”已成为各地普遍存在的违法形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依法经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或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镇)村依法批准。前款所称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上述条文中可以明显看出,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批准设立乡镇企业、建设村民住房或者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后,才能使用,也就是说,以其他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是违法的,因此农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应当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即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者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二是如何快速发现征收机关以租代征的陷阱是违法的。如果农民想快速识别,可以通过查看征收方是否有相应的征收证件来判断征收是否合法。 有关法律法规 修改后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编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编制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地和供地计划,编制建设项目用地报送说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规划,补充耕地和土地征收,编制建设项目用地报送说明,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村镇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用地转用和耕地补充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地报送说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征收计划可以合并编制,每年申报一次。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后,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应当分期分批审查批复。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以租代征是违法的。如果农民想快速识别,可以通过查看征收方是否有相应的征收证件来识别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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