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被征用后,除了土地补偿,农民还能得到什么 |
释义 |
土地被征用后,除了土地补偿费,农民还能得到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除了土地补偿费,农村还可以得到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自治区、直辖市。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提高特殊情况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补偿款。” 但是,上述规定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定为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与征地补偿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村民集体决定的范围不包括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也不能包括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家庭承包人放弃统一安置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领取的安置补助,予以支持。”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征收。除征地补偿外,还有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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