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建设征地多少钱 |
释义 |
目前,旅游建设征地多少钱? 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征地拆迁补偿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需要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金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安置人员安置保险费同意,向被安置人支付安置补偿金或者用于支付安置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房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出让、使用权转让、租赁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转让、出租或者其他方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房屋限期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转让、买卖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继承。但村民继承房屋后,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转移。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发生变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根据这一规定,农民买卖房屋后,应当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土地,由出让人或者出卖人处土地使用权价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目前旅游建设征地补偿的情况,或者您想完善征地补偿,建议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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