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土地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马洪干渠、东二环、平阴公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围成的封闭区。补偿标准:块地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马洪干渠-马洪干渠支沟-东三环路及其延长线-小曹村东南界、东农场、南仁村-后庄村南、西侧沟渠-连接三里庄村的村际公路,小朱庄村、吕庄村、南街村、大竹村—吕坊村沟—大庄村沟、刘庄村沟、郭庄村沟—315省道—徐庄村—王豆包村、陈三里村、孟庄村西侧为沟围封闭区(不含该区域)属于第一类)。补偿标准:块地价5.3万元/亩;基本农田6.36万元/亩;建设用地5.3万元/亩;未利用地4.24万元/亩。 三类区域的范围:上述一类和二类区域以外的范围。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3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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