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土地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舞阳街道办事处、孝都川街道办事处、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耕地58903元/亩;菜地64793元/亩;果园64793元/亩;茶园64793元/亩;集约鱼塘64793元/亩;林地41232元/亩;未利用地29451元/亩。 二类地区范围:芭蕉乡、龙凤镇、翠坝镇、白洋乡。补偿标准:耕地39780元/亩;菜地43758元/亩;果园43758元/亩;茶园43758元/亩;集约鱼塘43758元/亩;林地27486元/亩;未利用地19890元/亩。 三类地区范围:沙沙乡、三岔乡、盛家坝乡、新塘乡、红土乡、屯堡乡、板桥镇、白果乡。 补偿标准:耕地31216元/亩;菜地34337元/亩;果园34337元/亩;茶园34337元/亩;集约鱼塘34337元/亩;林地21851元/亩;未利用地15608元/亩。 四类地区:太阳河乡。 补偿标准:耕地31008元/亩;菜地34108元/亩;果园34108元/亩;茶园34108元/亩;集约鱼塘34108元/亩;林地21705元/亩;未利用地15504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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