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青云县有三类土地,山东省: 第一类区域范围:205国道-西杜树柳村-东杜树柳村-西石关塘村-中石关塘村-河滨路-原246省道-迎宾路-建设街-南环路-西环路-小田村-西虎岭村-东虎岭村庄-wayu村南部的封闭区域。补偿标准:块地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王×金、小徐家、齐家、小李、刘×春,西外柳树村北侧的村界为东外柳树、小街、西杜树柳、东杜树柳、西石关塘、中石关塘村东侧的任家店、东州、后关、小杜村南侧的慈家、,羊马王村北侧松树高村、王文国村、陶家村、分水王村封闭区(一级区除外)由直门刘村东侧的村界封闭。补偿标准:块地价5.2万元/亩;基本农田6.24万元/亩;建设用地5.2万元/亩;未利用地4.16万元/亩。 三类区域的范围:上述一类和两类区域以外的范围。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3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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