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临湘区共有两类用地:第一类用地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延伸至下浜渡—垃圾场—茶文化园山庙—第三水厂—王家寨—橄榄坡—文化中寨—蒋家寨—灵山寺—南新桥东至凤翔街南新桥,西至下邦都—岐山角—芒角后山转山大沟—殡仪馆—原冶炼厂—南新桥,北至下邦都(坝区耕地规划范围)。补偿标准:5.4万元/亩。二类地区:西本、新村地区,东至赵家小山新村寨子东灵沙水厂,南至灵沙水厂,西至赵家小山西本村西机动车培训中心大院村灵沙水厂,北至赵家小山;博尚地区,东至机场路与214国道旧交叉口博上中学博上水库西岸永和村**茶厂,南至**茶厂,西至木不寨子-大孟庄子以西-上黄田-腾龙寨-茶沟-永泉村**茶厂以西,北至机场路。补偿标准:4.6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