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有两类土地:第一类土地范围:赵家村、陈屯村、牛关村、西岳村、裴家村、东岳村、李家村(辽河以南),星海街道梁家村(辽河以南);星龙社区、八里村、于家村、杨家村、十里村、**街胡家村黄帝村、马关村、前湖村、三里村、上坊村、田家村、天水村,王家村(盘海营高速公路东段)、大岗子村、梁克树村(盘海营高速公路东段)。补偿标准:地块价格:8万元/亩;建设用地:8万元/亩;未利用地:6.4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新生街、曙光街。补偿标准:地块价格:7万元/亩;建设用地:7万元/亩;未利用地:5.6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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