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钦州市灵山县征地拆迁安置房怎么算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2) 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广西钦州市灵山县补偿标准为:灵城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4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69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土地在3673元/亩至14692元/亩之间。 九洲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2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9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80元/亩至13920元/亩之间。芦坞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27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919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3479元/亩至13919元/亩。纳龙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6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804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451元/亩至13804元/亩之间。石塘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80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450元/亩至13802元/亩之间。 帕劳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7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1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土地3427元/亩-13710元/亩。 五里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63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687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421元/亩至13687元/亩之间。 太平镇、凤塘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96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44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360元/亩至13440元/亩之间。 坦尾镇、新尾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63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32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330元/亩至13322元/亩之间。平山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8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036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259元/亩至13036元/亩之间。 佛子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82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02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56元/亩至13026元/亩之间。 岩墩镇、屏南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0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28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182元/亩至12728元/亩之间。文里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22元/亩至12488元/亩之间。 三龙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2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8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120元/亩至12482元/亩之间。 沙坪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1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79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119元/亩至12479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计算存在诸多问题。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你可以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律师网提供支持。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