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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程序
释义

以佛山市为例,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总额不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时,应当有法律条款。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补偿,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反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都是非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合法权益。城乡房屋拆迁过程中,以佛山市为例:
    

第一步是下发征地通知书,市、县级国土部门将下发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的征地通知书。
    

第二步是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所在乡政府,就公告内容征求村民意见。第三步是调查和登记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对被征收土地信息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制定“一本书,四个计划”并提交审批。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报批材料审批机关的要求,编制“一书四图”,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第五步:发出征地通知书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村集体内公布征地批准文件内容。
    

第六步: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地方案,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编制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七步:提交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县级、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和听证意见,逐项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在征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通知书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过程中的第九步:实施补偿安置后,将土地交给政府主管部门。补偿安置实施后,按期交付土地。
    

以上是佛山市补偿安置方案和流程的内容介绍,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对需要拆迁的市民来说,是关系到自身住房问题的。我们要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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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