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没有一块土地可以卖来盖房子 |
释义 |
我有一块可以申请盖房子的土地要卖吗? 我能不能盖房子不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而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如果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我能盖房子;如果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我不能盖房子。建设用地使用权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有土地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仅限于土地,而且,由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郊区土地属于集体,法律规定的国家除外。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建设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设的(如开办乡镇企业、村民建房等),和村公共设施),不属于《物权法》第十二章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保全权。这里所说的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是指建在地上、地下的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窑炉等房屋和其他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保护这些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虽然是保护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但其主要内容是使用国有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在无关。也就是说,有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可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可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使地上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丧失了,也不设置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按照原用途使用土地的权利。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和建筑技术的发展,土地利用不再局限于地面,而是向空中和地下扩展,从平面向立体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主张通过空间权制度来促进和规范空间的有效利用。所谓空间权或者空间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地上、地下空间,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但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并不局限于地面,而是包括土地上下的空间。因此,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所有者可以在地上、地下一定空间范围内为他人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上设定二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应该能够满足土地利用的立体化、多层次的需要。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立在土地的地上、地上、地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第四,有其他财产权、用益物权、限时财产权、不完全财产权、主财产权、有限财产权和不动产财产权。 看完这篇文章,你应该知道,房子能不能建不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而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如果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就可以建;如果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就不能建。如果您对上述条款有疑问或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欢迎您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专业咨询或直接委托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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