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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专家提醒:先用眼睛再做
释义

近日,记者调查了上海几家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发现相当多的“拒付”是由于客户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看不清条款造成的。他们还向记者讲述了最近的几个例子:张先生给妻子买了保险。两年后,他的妻子死于心脏病,但她没有得到赔偿。为什么?原来,他妻子在签订保险合同前,曾因心脏病住院治疗。当时张先生没有告诉保险代理人这个事实,也没有在“是否有病史”一栏填写真实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他没有仔细研究一下整个保单对投保人的责任要求。保险专家说:“这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遗憾的经济损失。”此时,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尚未到,属于提前退保。根据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应收取一定比例的退保金。这时,王先生想起,他在签保单前后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保险合同,他只是听保险代理人的分析,我觉得代理人很值得信赖,所以我没有多问问题,签保单前也没有再看保险单。
    

对此,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对于这些案件,不排除一些素质较低的保险代理人为了达到目标,不询问客户的真实情况或故意不解释清楚,“为了有效管理和提高保险代理人的素质,上海市保险业协会近日规定,保险代理人必须通过上海市行业统一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人就业证,同时持有所在保险公司的工作证。现在当一个保险代理人来为你服务时,不要感到尴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你必须首先核实代理人的身份。同时,保险专家也提醒投保人:“不要过于依赖和盲目相信保险代理人。你必须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如果你想买一件普通的商品,你需要先看看它是否损坏,然后才能购买。而且,保险产品是特殊商品。为了您将来的利益,您必须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再仔细阅读一遍!”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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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3: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