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人的权利是什么?作为投保人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提出质询,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保险或提高保险费率。 又称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的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投保。成为投保人的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的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的合理费用。 2。要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当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降低时,保险公司应当减少保险费,并按日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在分期寿险合同中,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有权要求恢复合同。 4。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投保人的条件如下: 1。投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18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岁以上的人,主要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申请。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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