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 |
释义 |
在国际货物销售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海上运输保险,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条件确定。例如,如果合同是以F.O.B.和C.F.R.条款订立的,买方应投保国际运输保险;如果是以C.I.F.条款订立的,卖方应投保国际运输保险。办理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一般程序是: A.确定国际运输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不仅是保险费的基础,也是货物灭失后计算赔偿金的基础。按照国际惯例,保险金额应按发票上到岸价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不同国家的市场条件不同,进出口贸易的管理方式也不同。向中国**保险公司申请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逐笔投保;另一种是签订敞口保险总合同。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书面申请,主要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标志、数量、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起运日期、起止地、保险种类等,保险日期及签名等。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保险费按其他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风险、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参照国际保险费率水平确定的。分为“一般运价”和“指定运价”。前者是指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是指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对特别列明的商品(如一些易碎品和易损品)附加的费率。 保险费支付后,投保人可以获得保险单。事实上,保单构成了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寻找保险人的保险凭证。在保险范围内发生损失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要求赔偿。索赔程序当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索赔。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F组和C组所载八个价格条款订立的合同,买方一般应提出索赔。如果合同是按照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组中的五个价格条款订立的,买方或卖方应根据情况处理索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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