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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级伤残治疗怎么样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被认定为五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下列待遇:。工伤待遇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医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标准支付;
    

3。医疗器械安装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支付;
    

4。因工负伤就医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我18个月的工资支付。
    

8。用人单位应当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困难的,用人单位每月按其工资的70%发放残疾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根据受伤职工的提议,职工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残疾一次性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雇主不参加工伤保险,雇主应支付所有费用。
    

计算一次性伙食伤残津贴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员工在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残疾人就业补贴:指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和伤残就业补贴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伤残就业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根据上述规定,国家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的补偿金额没有计算标准,参照各省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自治区、直辖市。在各地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事故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关于一次性赔偿的规定。
    

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补偿基数×月数
    

补偿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级别
    

级别1到级别4不享受。
    

由于一至四级残疾职工要保持劳动关系,辞退工作,享受残疾津贴,因此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残疾就业津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同时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五年级到六年级:
    

五年级30个月,六年级25个月。其中一个条件: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受伤劳动者的要求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3) 用人单位破产或者依法解散的。
    

支付责任:受伤员工的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同时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7年级到10年级:
    

7年级20个月,8年级15个月,9年级10个月,10年级5个月。
    

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受害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④ 用人单位破产或者依法解散的。
    

支付责任:受伤员工的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另见相关地方性法规)。
    

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全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不足五年的,每年扣除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但最高不得超过总额的百分之九十。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因工负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工伤的医疗待遇不同于工伤的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在工伤和工资自留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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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