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对其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由此获得的利益可以在合同履行后取得,但不得超过预期或预期违约时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遭受的相同损失。《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 以上是《劳动法》编辑整理的关于单方解除合同法律后果的知识。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律师推荐:铜陵律师、济宁律师、淄博律师、安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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